男子到女性友人家过夜,趁女子熟睡抽出卫生棉条,被判6个月


男子到女性友人家过夜,趁女子熟睡抽出卫生棉条,被判6个月


【男子到女性友人家过夜,趁女子熟睡抽出卫生棉条,被判6个月】余姓男子到女性友人家聊天过夜 , 见对方吃药昏睡竟起色心朝她摸胸、更恶劣抽出她使用中的卫生棉条 , 一早女子惊觉有异 , 质问下余才坦承;法院认为 , 余男不尊重异性 , 女子也不愿原谅 , 考量他坦承、无前科 , 但漠视人性尊严 , 依乘机性交罪判他6月 , 不得缓刑 , 可上诉 。
检警调查 , 余男到女子家聊天 , 见对方吃药后昏睡认为有机可乘 , 伸咸猪手抚摸她胸部、还抽出她使用中的卫生棉条 , 隔天一早女子感到异状 , 又发现棉条凭空消失 , 向余询问后才惊觉遇害 。
审理时余坦承不讳 , 和女子证词大致相符 , 并有2人事后对话记录佐证;女子也说 , 因为案发初期余男完全没有要认错的意思 , 她不甘受辱才坚持提告 。
法院指出 , 余朝她服药呈现意识不清、相类心智缺陷不能抗拒情形 , 朝她摸胸、又抽出棉条的举动 , 该处都是女性个人私密部位 , 可见余是以此满足色欲 , 已经构成乘机猥亵 。
法院认为 , 余是智识正常成年人 , 却不尊重异性显无可悯恕 , 不适用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予以减刑 , 审酌余恶性非轻 , 又造成女子身心无法抹灭创伤 , 危害女子个人及社会善良风俗 , 但最终仍坦承 。
法院也说 , 余男虽没有不良前科 , 也有意愿在审理期间和女子商谈和解 , 但因对方认为他并非真心悔悟 , 法院经参酌相关犯罪情节及犯后态度等 , 依乘机猥亵罪判处余最轻刑度6月 , 得易科罚金 , 但考量他漠视人性基本租言 , 不予宣告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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