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武夷山见证人民公安铸金盾,1981年崇安县2.11杀人案侦破始末


巍巍武夷山见证人民公安铸金盾,1981年崇安县2.11杀人案侦破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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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武夷山见证人民公安铸金盾,1981年崇安县2.11杀人案侦破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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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武夷山见证人民公安铸金盾,1981年崇安县2.11杀人案侦破始末


1981年2月10日18时左右 , 福建省公安厅南平地区公安处崇安县公安局(今武夷山市公安局)值班室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 , 称武夷公社溪洲大队(今武夷街道)第四生产队社员——时年只有17岁的何某某在15时左右被发现衣衫凌乱地死在下梅大队通往溪洲大队的牛头林路下的一处河滩上 , 凶手不知去向 。 19时左右 , 崇安县公安局派出的刑侦和技术干警赶到现场 , 并马上兵分三路进行现场勘查、尸体检查和群众查访 。


案发同一时期民警野外勘查现场是这个样子的
经初步尸检 , 死者何某某遭受了不法侵犯 。 直接的死因是头部的前额和太阳穴的位置遭到钝器的猛烈击打导致的大面积开放性颅脑损伤引发的大出血和脑水肿 , 头发已经被大面积的血污凝结 , 上面还沾有一些黄豆大小的岩石碴子 , 尸体周围的芦苇上还有多处喷溅状血迹 , 尸体头部和脚旁各有一块带血的岩石片 , 基本可以认定岩石片就是杀死死者的凶器;在死者的身旁还有一条被解下的裤带 。
此外 , 现场河对岸的一处竹林中还发现了一担装有米糠的箩筐 , 经死者的哥哥何金旺辨认是死者生前挑着的东西 。 除此之外 , 现场勘查没有发现任何痕迹 。
据死者之兄何金旺说 , 当天上午他们兄妹二人一道挑着一担谷子到下梅大队去碾米顺便赶集 。 中午时分碾米和赶集都已事毕 , 兄妹俩准备回家时 , 一位亲戚热情地挽留他俩吃完午饭再走 。 兄妹俩再三推辞 , 亲戚坚决挽留 , 最后双方各退一步 , 哥哥何金旺留下吃饭 , 妹妹何某某独自一人挑着几十斤的米糠独自回家 , 结果就遭到了不测 。 想到此 , 何金旺悔恨交加 , 顿足捶胸地嚎啕大哭起来 。

老照片:挑担人 , 可以以此脑补死者何某某挑担的形象
根据现场勘查 , 警方认为凶手在作案后并未立即逃跑 , 而是故意将死者的箩筐和担子转移到河对岸 , 刻意摆出迷魂阵以扰乱警方的视线 , 由此判断凶手对案发地点的周围环境比较熟悉;对死者施暴后又将死者杀害 , 有明显的杀人灭口的迹象 , 因此凶手还极有可能是死者认识的人 。 何某某身高1.65米 , 力气较大 , 平常能独自毫不费力地挑起150斤重的担子 , 因此能将她制服并杀害的凶手应该是一个身强体壮的年轻男子或中年男子 。
此案被定性为一起性质恶劣的流氓杀人案 。
至于案发的具体时间因为现场勘查的线索实在有限没有立即能确定下来 。 2月14日 , 两名武夷瓷厂的工人向警方反映了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当天中午 , 他们有事请假离厂外出 , 厂长交待他们必须在当天14时之前回厂 , 所以他们每走一会儿就会看一下手表 , 在11时50分的时候他们看到何某某从路旁的一个厕所里走出来 , 手上还拿着一件脱下的毛衣 , 因为他们和何某某认识所以还和她打了个招呼 , 所以印象特别深 。
根据这条线索 , 警方进行了实地测算 , 从这两个工人遇到何某某的位置挑着担子走到遇害的地点需要25~30分钟 , 由此判断案发时间大约在2月11日中午12时15分到12时20分之间 。
为了尽快破获此案 , 崇安县公安局成立了2.11杀人案专案组 , 由时任局长崔献雨亲自挂帅任指挥 , 刑侦股张副股长为组长 , 抽调7名侦查骨干为组员(有权调配全局的警力 , 必要时由崔局长负责协调兄弟单位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增援) , 对该案进行专案专办 。
专案组兵分三路 , 深入到下梅、溪洲、吴齐、赤石、角亭五个大队和附近一些厂矿、工地深入发动群众进行大规模的排查摸底 。 经过约半个月的排查 , 总共排查出80多个嫌疑对象 , 从中筛选出38个重点可疑分子进行第二轮筛查 。 又经过20多天的努力 , 在3月25日将注意力集中到上梅大队第二生产队社员安仁富身上 。
根据群众反映 , 现年20岁、身高1.71米、壮实有力的安仁富从小品质败坏、流氓成性 , 10岁的时候就经常偷看妇女洗澡和上厕所 , 虽然多次被抓了现行 , 每次都会挨女方家人一顿胖揍 , 但却始终死性不改 , 我行我素 。 案发那天中午 , 安仁富曾经经过案发地点 。 另外群众反映 , 安仁富平时喜欢串门、爱凑热闹 , 好逸恶劳;但是案发后却像变了个人似的 , 白天积极上工劳动 , 收工后就窝在家里不出门 , 并且变得沉默寡言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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