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18小时被公诉,受害者:他们还殴打威胁,称逃跑要挨打



男子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18小时被公诉,受害者:他们还殴打威胁,称逃跑要挨打



老话说 , 有借有还 , 再借不难 , 如果碰到借钱不还等情况 , 我们始终提倡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索要债务 , 反之 , 很有可能要付出代价 。
近日 , 九派新闻注意到中国检察网上传了一则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被公诉的案件 。
2016年3月 , 毛宁因钢材生意亏本 , 想借钱周转 , 毛建得知后联系毛宁 , 为了从中牟利 , 他将该笔借贷生意介绍给郑伟 。
在毛建介绍下 , 毛宁向郑伟借款25万元 , 借期为1个月 , 利息25000元 , 并约定2016年4月23日还钱 。
毛宁借款后因当时钢材价格暴跌 , 便准备将店里设备等卖掉 。 郑伟等人得知后以为毛宁要逃跑 。
4月12日22时许 , 毛宁骑着三轮摩托车拉了一车钢材准备拉到附近出售 , 路上被郑伟拦下 。 郑伟拦下毛宁后要求还钱 , 并质问毛宁为何要将店卖掉 , 是不是准备逃跑 , 并威胁称“逃跑是要挨打的” 。
后郑伟打电话召集了毛建等人一起向毛宁要债 。 毛建赶到现场后 , 对毛宁说:“妈个x , 找的你好苦” , 并朝毛宁脸上打了两巴掌 。 其他人也上前威胁并踢了毛宁几脚 。 之后 , 毛建提议将毛宁带到自己经营的某某石业公司办公室去要债 , 并召集他人前往帮忙要债 。
后郑伟驾驶车辆和他人一起将毛宁带到了某某石业公司 。 毛建则和其他人一起在现场处置毛宁的三轮摩托车及钢材 。
被带到办公室后 , 毛宁坐在一张木沙发上 , 郑伟威胁毛宁不还钱就要伤害他的家人 , 还要把他带到东北大河里淹死等 , 并让毛宁把车钥匙、房子钥匙、手机、手表都拿出来放茶几上 。
不久 , 毛建赶到 , 对毛宁拳打脚踢 。 郑伟召集的人到现场后 , 也对毛宁拳打脚踢 , 并朝毛宁骂道:“妈个x , 到你店里搬钢材搬的要死” 。
后毛建等人的3个朋友(身份不详)路过毛建公司 , 见毛建等人向毛宁要债 , 也对毛宁一阵拳打脚踢 , 一同帮忙要债 。
毛宁被打之后蜷缩在木沙发上 , 有人便劝大家不要打了 。
之后 , 郑伟、毛建问毛宁轿车停在哪里 , 毛宁说在某处 。 郑伟就叫了2个人去找毛宁的车子 。 那两个人没找到 , 回来又殴打毛宁 , 称他骗人 。 后他们带着毛宁一起出去 , 找到了车 。
找到车子后 , 毛宁被带回公司 , 郑伟、毛建等人便再次向毛宁索要债务 , 毛宁在无法偿还现金的情况下 , 便同意将五台钢材加工设备抵押给郑伟 。
后他们又押着毛宁去找设备 , 找到机器后 , 郑伟安排人把毛宁的五台设备拉走 , 又将毛宁带回毛建公司商谈还款计划 。
直至4月13日16时许 , 郑伟要求毛宁写一张欠条 , 意思为:毛宁在2016年4月23日之前没有把钱还清 , 就把当日上午拉走的机器设备当废铁卖掉 。 欠条写好后 , 郑伟等人才让毛宁离开毛建公司 。
综上 , 郑伟、毛建为了索要债务伙同他人对被害人毛宁非法拘禁达18小时 , 期间还对毛宁进行了殴打、恐吓、威胁 。
本案由江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 , 以被告人郑伟、毛建、田某某、宁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 , 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
江山市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郑伟、毛建、田某某、宁某某 , 为了索要债务 , 非法拘禁他人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郑伟、毛建、田某某、宁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 建议对被告人郑伟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缓刑一年;对被告人毛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缓刑一年;对被告人田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 与前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对被告人宁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 缓刑一年 。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男子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18小时被公诉,受害者:他们还殴打威胁,称逃跑要挨打】武汉晨报记者 温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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